近日我和小女去高州金港湾逛超市,由于小女不懂事拿了三粒朱古力糖,价值2元左右(16元/斤)。一位超市人员竟把我和女儿控制在仓库一间小房,我想跟有文化的领导好好协商调解,谁知他关上门训斥一阵,开口要一百元,我不服,他堵在门口一副凶巴巴样子,好恐怖。我要求报警,他不让,要我交100元钱,最后没法只能给了50元黑钱。
这小事情为什么不能公开处理,我小女不算偷东西,你超市就当我小女偷东西,偷一罚十也就20元,用不着如此对待,这叫敲诈勒索吧,一件小事情也不至于这黑暗处理,害我女发了几天恶梦。
苏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