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茂名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市级综合试点调查户:
您好!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参与茂名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市级综合试点调查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我国将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检验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为全市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经验支持,现决定在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水心村、排仔村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工作。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农村住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为普查对象。农业普查是政府组织的国情国力调查,我们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对您所提供的调查数据予以严格保密,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同时请您履行公民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义务,大力支持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市级综合试点工作安排,入户清查工作现已完成,2026年3月-4月开始入户登记。届时,市级综合试点指导员和普查员将再次入户进行调查。大家如实申报每个普查项目,是圆满完成农业普查试点的关键,也是对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直接的贡献,请您协助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填报试点调查表。
再次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祝愿乡亲们身体健康、五谷丰登、日子越过越红火!
茂名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
来源:茂名统计、茂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