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
换房退个税政策
顺延至2027年底!
近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明确了两项个税征管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所得税
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3号)要求,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7月1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税务机关按照5%的应税所得率、适用5%-35%的税率核定征收税款,全年应纳税款为:(40+30)×5%×10%-0.15=0.2万元。由于已预缴税款与全年应纳税款相同,因此汇算清缴无需退补税。
四、资源回收企业如果想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具体如何进行准备?
资源回收企业如果想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需要做如下准备工作:
(一)选取相应的支付平台(如银联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