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6〕188号)的规定,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自2026年9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750元调整为2040元。
二、办理要求
请各缴存单位及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汇缴2026年9月住房公积金前,务必按规定完成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三、办理渠道
(一)线下办理:可前往中心各服务窗口、公积金账户所属受托银行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
(二)线上办理: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窗口、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仅限灵活就业缴存人办理)办理。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1日
来源: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